首页 / 本馆介绍

本馆介绍

办证须知

  一、申办条件  

  凡16周岁以上读者,持本人有效证件(含身份证、户口薄、驾驶证、军人证、护照等)均可办理。3——15周岁读者可办理少儿读者证。 

  二、类型和功能  

  普通读者证、少儿读者证:借阅保证金100元。每次可借中文图书2册,借期14天,可续借一次。 

  老年读者证、残疾读者证:借阅保证金100元。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读者或持残疾证读者可办理。每次借中文图书2册,借期35天。还可进行电话借阅送书上门服务。 

  三、申办程序  

  填写《读者证申报表》,将填好的《读者证申报表》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交办证处工作人员。交押金后领取相应的读者证及交款收据。 

  四、注意事项  

  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规则和制度,并自觉遵守。 

  对所借阅书刊要妥善保管,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,依照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办法进行处理。 

  读者证限本人使用。他人可代还图书,但不能代借图书。 

  五、挂失与退卡 

  读者证丢失后,请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。补证需交纳工本费5元,补证后原证自行作废。 

  退证前需还清所借书刊,结清滞纳金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、读者证、保证金收据,退还保证金。 

  退证时保证金收据丢失者,持本人读者证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挂失手续。挂失满一周后持本人读者证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,填写《挂失登记表》,退还保证金。 

  办证时间:周二—周日 8:30—11:30  14:30—17:30